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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信阳固始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信阳固始县部分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8名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

    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部分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面向大学生村干部的岗位,不设年龄限制,报考人员须在我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3.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限);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需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同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